400-033-6027/微信:18511975698

西宁城东区会计培训学校

西宁城东区会计培训学校哪家好

来源:西宁城东区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0/1/16 11:46:25

西宁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欢迎您,16年专注会计培训,凭借系统的课程体系、先进的培训理念成为西宁重要会计培养基地.学费合理,小班教学,实战授课

西宁城东区会计培训学校哪家好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则

1.总额反映与净额反映灵活运用原则。

为了提供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的信息,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照现金流量总额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按现金流量总额或现金流量净额反映。现金流量总额是指分别反映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而不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现金流量净额是指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但现金流量以总额反映比以净额反映所提供的信息更为相关有用。因此,通常情况下,现金流量应以其总额反映。但是,下述情况可对现金流量以净额反映:一是某些金额不大的项目。

例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现金收入和相关的现金支出可以相抵后以净额列示。二是不反映企业自身的交易或事项的现金流量项目。例如,证券公司代收客户的款项用于交割买卖证券的款项,期货交易所接受客户交割实物的款项等;又如,银行吸收开户单位活期存款的承兑和偿付。这些项目不属于企业自身业务的现金流量项目,可以以净额反映。

2.分类反映原则。

为了给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并结合现金流量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企业作出正确的评价,现金流量表应当提供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即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总额以及它们相抵后的结果。

3.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应当按照其概念进行划分,但有些交易或事项则不易划分,如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是作为经营活动,还是作为投资或筹资活动有不同的看法。在中国,依据人们的习惯理解,把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划为投资活动,把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划为筹资活动。某些现金收支可能具有多类现金流量的特征,所属类别需要根据特定情况加以确定。

例如,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由于很难区分缴纳的是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税,还是投资或筹资活动产生的所得税,通常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于某些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索赔,若能分清属于固定资产损失的保险索赔,通常作为投资活动,流动资产损失的保险索赔,通常作为经营活动;若不能分清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的保险索赔,通常归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因此,企业应当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于某些现金收支项目或特殊项目,应当根据特定情况和性质进行划分,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类别中,并一贯性地遵循这一划分标准。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 西宁城东区会计培训学...

关于我们 | 招生信息 | 新闻中心 | 学校动态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